IM 的缺點

IM(Instant Messenging/Instant Messenger),廣為流行大約是 1997 年時,ICQ 的興起令不少人在不方便使用電話或手提電話的狀況下,仍能跟人們溝通。

雖然不是 IM 均加入即時音訊,甚至是視像功能,但文字通訊仍是主要的使用方式。然而,IM Chating 有可能出現 Delay,甚至 Async. 的情況,嚴重時,Chating 裡的你一句我一句並不同步順次呈現,更甚者是部分訊息失掉。即使是你一句我一句之中,每句往來訊息均沒有出現遲滯,也沒有出現非順次呈現,雙方發送訊息及正在輸入訊息當中的不同狀態也會影響溝通質素。嚴重起來,可以引起不少不必要的誤會及爭拗。

例如以下的假想情況

A:明天的小組會議何時何處集合?

B:早上9時,中央車站 A 出口。

[這個時候,很可能有過半數的參與者已被知會集合安排。]

A:你們何時正式開始傾談?

[B 其實沒有定過正式傾談時間,因為也需要預算有些人可能遲到。若有人真的遲了並且大家到時候也希望等齊人的話,可能先行一起共進多一次豐富一點的早餐(到達前人們大致上也該吃過一點東西才來踏單車吧),邊吃邊等。但正式傾談時間將變得無可能預期,被追問的話,大多也只能說出一個更假想的答案。]

注意:很多人不肯去理解搞手這個難點,真話答案其實是沒有正式開始時間!但大家的不合理期望是搞手必能搞定並控制一切,包括每人均不會因故或懶床遲到。當然,強硬一點的搞手大可以設下死線時間,逾時不候,遲到者因無法參與個別議題的討論而可能受到影響,繼而影大局,再提出修定也費時失事,甚至影響其它議題的內容。若遲到者願意硬吞已討論完的議題,又有點委屈(香港人普遍比較少這種傾向吧,因為問題必定在別人處的思想較重,完全忘了自己遲到在先,只顧議題結果對自己太不利)。但重大會議總希望人齊才一起將事情推向最好的結果,不希望與會者無法參與討論。

搞手也可能不想自身處於過度高高在上的位置,為了議程順利完成而強逼沒有與會的人硬吞結果及安排。這時搞手只想安排會議順利完成,主動地協調各種人力及資源,最終達成的結果及安排總希望該是大家互相遷就、協調、付出專長及努力,一起去併砌出完滿的砌圖出來。簡單的正式傾談時間,其實心底裡也不想簡簡單單地設下,人齊便開始就是了。搞手只好在各個環節中加入若干的 Buffer time,較長的 Buffer time 也可能預算加入一些可即時安排的活動可讓等待的人們一起進行,保持良好氣氛。例如,一旦九時不齊人,遲到者當中也有一位不可能在短時間到達,Buffer time 將可能延伸得更長。其中一個處理方法是到達一點舒適一點的地方進行早餐及閒談。

A:我9時趕不了來啊。

[A 未及B的回覆便可能再發出訊息作陳述、補充或提問]

[A 曾提及『你們何時正式開始?』,]

B:10 時吧。

[B 假設了一個實質上不存在的答案,這個 10 時在已被知會的參與者中,大概沒有一位知道的。這個 “Plan B 安排”(參考上面”注意”段落) 原本僅在搞手心目中存在。太多人知道的話,Plan B 已變成 Plan A 了… Buffer Time 也失去作用及原有地位]

[若大家均沒有遲到,即使是開始傾談時發現有參與者完全未吃早餐,也大可以安排外賣來解決,不太影響會議進程。所以話說回來,Plan B 中的所謂豐富早餐安排,該不希望出現。也有些搞手喜歡怎樣也加這個早餐環節,索性任由人們遲到。某程度上是消極的處理方法,但確實很有效,尤其是遲到已當作習慣(有要事或意外而受到阻礙者不在此限)、人家等待自己是當然的心態普遍地流行時、根本沒想過這麼多人需要遷就個別的人時產生的困擾下。]

A:我趕不了哦…

[A 發出這訊息時,B正在輸入文字以便解說原安排,也因跟 A 熟落,Plan B 的事也作些少透露。]

B:(將心目中的 Plan B 說明了)

[B 看到 A 趕不了來,而且可能需要更多時間才能出發。]

B:早一點走先行嗎?

B:何時可動身出發?

……

……

……

[誤會下引起的爭論來來回回了…]

A:我不覺得你有 Plan B,你覺不覺得你在強人所難?

B:… (下刪一百字) … 更提及 Plan B 沒有人知道的,只是一個 Buffer 安排云云…

[B 不打算打字了,立即致電澄清涉及 Plan B 的內容只是原先安排,並不是強逼 A 要 9 時/10 時到達。]

[A 不願意接電話,或可能有事未能即時接電話]

[B 十分焦急,不想節外生枝,再次撥打…]

[A 不願意接電話,或可能有事未能即時接電話]

[B 更加焦急,情緒可能出現偏差,再次撥打…]

……

結論

涉及比較複雜的事情,以電話話音傾談及交待會比較理想。萬一無法通話,使用 Email 也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,因為 Email 一來一往比較有條理,較少出現陳述及回應不同步下產生的不必要誤會。

我也想起一位已斷交的『劣質港女』名言,「鬼唔知做搞手煩咩,無人叫你搞㗎,我都從來唔會去搞…」。若我代入她的羅輯,由始至終都是我自掘墳墓,搞活動來幹捨?為了做眾矢之的?

哪位女子也有另一名言,刻骨銘深。「你搞 BBQ?有咩人去㗎?」「有……. 人去啊。(有好些是大家都熟悉的)」 「唓,咪又係嗰尐…」 「唔好意思了,打搞了你這麼久。」。 我又一再自掘墳墓,做搞手當然要安排好一切,包括處理好她厭倦了好些熟人的感受。整件事在她的心目中可以是多此一舉的。我更加不能假定參與者必然地為活動推向更好的方向,例如她也有新朋友介紹給我及我與她均熟悉的朋友。

上面的事有一大矛盾點,她厭惡熟人,但明明我已經安排並說明了好些她不認識的朋友將會到來。(在某種情況下她也可能說,「唓,都唔係全部熟人…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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